2001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1年05月28日

2001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2001年4月份按揭市場表現沉寂。

新批出貸款總額繼3月份有所增加後,在4月份減少26.9%,至78億港元。新批出貸款總額下跌,主要是因為涉及一手市場交易的新批出貸款減少39%,佔新批出貸款總額28.2%。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也減少31.8%,至53億港元。

4月份實際新借出貸款總額微升6.2%,至78億港元。4月份新貸款平均金額由3月份的134萬港元,進一步減少至130萬港元。

新批出按揭貸款平均按揭比率由3月份的61.3%,微升至4月份的61.8%。貸款平均合約期由3月份的206個月,縮短至4月份的204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2%屬於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73.6%,略為低於3月份的75%。然而,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25%批出的新貸款則由3月份的45.9%,上升至4月份的49.9%。

4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增加0.1%。

4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逾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由3月份的1.36%,微升至1.37%。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說:「4月份的數字顯示目前新按揭貸款的需求缺乏方向。雖然在目前的環境下,貸款息差所受的壓力是可以理解的,但再加上拖欠還款的情況逐步增加的情況,銀行必須密切留意這種趨勢的發展。」

4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3月份的6,500萬港元,減少至3,200萬港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再減少9,500萬港元,至4月份的56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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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32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7. 平均按揭比率及貸款平均合約期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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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