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1年03月27日

2001年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2001年2月份新造按揭略為回升。

主要由於一手市場已核准交易增加,2月份新批出貸款總額增加10.1%,至73億港元。一手市場交易佔新批出貸款總額的比率為32.1%。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增加11.8%,至55億港元。

由於1月份新批出貸款增加,所以2月份實際新借出貸款總額上升13.6%,至57億港元。2月份新貸款平均金額增加至137萬港元,1月份則為131萬港元。

新批出按揭貸款平均按揭比率由1月份的60.9%,微跌至2月份的60.3%。貸款平均合約期由1月份的204個月,縮短至2月份的201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2%屬於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 70.8%,1月份則為66.6%。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 2.25%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也由1月份的19.0%,大幅增加至2月份的34.9%。

2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再減少0.3%。2月份未償還貸款的12個月增幅也由1月份的0.4%進一步下降至0.2%。

2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逾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由1月份的1.30%,上升至 1.34%。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說:「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25%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大幅增加,反映2月份按揭貸款業務的競爭進一步加劇。銀行要小心評估一旦資金成本上漲,對其盈利能力造成的影響。此外,銀行也要密切留意貸款拖欠比率上升的情況。」

2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1月份的4,300萬港元減少至1,100萬港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再減少1.22億港元,至2月份的57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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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32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7. 平均按揭比率及貸款平均合約期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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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