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1年01月29日

2000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2000年12月份物業市場表現仍然呆滯。

新借出貸款總額於繼12月份減少38.1%,至59億港元。12月份新貸款平均金額減少至129萬港元,11月份則為142萬港元。

新批出貸款總額繼11月份減少28.0%後,在12月份再減少26.4%,至58億港元。再融資貸款總額佔新批出貸款總額的比率由11月份的39.3%,下跌至12月份的35.4%。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在12月份減少14.4%,至39億港元,11月份則為46億港元。

新批出按揭貸款平均按揭比率由11月份的62.4%,減少至12月份的59.6%。貸款平均合約期由11月份的204個月,縮短至12月份的201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8.6%屬於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按揭全期以低於最優惠利率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87.1%,11月份則為90.5%。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62.8%,11月份則為60.6%。

12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減少0.4%。12月份未償還貸款的12個月增幅也由11月份的1.3%下降至0.8%。

12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由11月份的1.31%,下降至1.26%。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說:「雖然12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下降,主要是因為部分銀行在年底前進行撇帳,但是逾期貸款的增加速度似乎也有所放緩。然而,未來數月情況是否會繼續改善,仍有待觀察。」

12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11月份的4,500萬港元增加至5,100萬港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再減少1.1億港元,至6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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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及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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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