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2001年01月29日

2000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12月份物业市场表现仍然呆滞。

新借出贷款总额于继12月份减少38.1%,至59亿港元。12月份新贷款平均金额减少至129万港元,11月份则为142万港元。

新批出贷款总额继11月份减少28.0%后,在12月份再减少26.4%,至58亿港元。再融资贷款总额占新批出贷款总额的比率由11月份的39.3%,下跌至12月份的35.4%。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在12月份减少14.4%,至39亿港元,11月份则为46亿港元。

新批出按揭贷款平均按揭比率由11月份的62.4%,减少至12月份的59.6%。贷款平均合约期由11月份的204个月,缩短至12月份的201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8.6%属于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按揭全期以低于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比率为87.1%,11月份则为90.5%。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比率为62.8%,11月份则为60.6%。

12月份未偿还按揭贷款减少0.4%。12月份未偿还贷款的12个月增幅也由11月份的1.3%下降至0.8%。

12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由11月份的1.31%,下降至1.26%。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虽然12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下降,主要是因为部分银行在年底前进行撇帐,但是逾期贷款的增加速度似乎也有所放缓。然而,未来数月情况是否会继续改善,仍有待观察。」

12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11月份的4,500万港元增加至5,100万港元。未偿还贷款总额再减少1.1亿港元,至60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黄咏华              2878 1687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及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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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