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公司與復興銀行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新聞稿

2000年09月24日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公司與復興銀行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歡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在香港設立分處。該分處在中國人民銀行及基金組織於9月23日在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年會於布拉格舉行期間正式簽訂諒解備忘錄後成立。他說:「基金組織在香港設立分處,可突出香港作為區內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卓越地位。」

曾蔭權說:「我很高興指出,國際金融公司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復興銀行)亦已決定在香港設立聯合區域辦事處。」聯合區域辦事處將於簽署有關文件後在香港開始運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說:「這兩個辦事處的設立對香港來說有正面的作用。我們期望與這兩個辦事處緊密合作,並樂意隨時提供協助,以促進它們在香港的工作。」

編輯注意:

隨附資料包括:

  • 一幅簽訂諒解備忘錄儀式的照片。圖左為基金組織總裁Horst Kohler、圖中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圖右為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陳德霖。
  • 由基金組織發出有關在香港成立辦事處的新聞稿。(只有英文版)
  • 有關基金組織、國際金融公司、復興銀行和香港兩個辦事處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致電:

金管局:
陳民傑(新聞組) (852) 2878 1480

基金組織:
李威廉(基金組織香港分處常駐代表) (852) 2878 7303
David Hawley(基金組織設於布拉格的新聞統籌中心)(420) 2 6117 3151

國際金融公司/復興銀行
Javed Hamid (國際金融公司/復興銀行聯合區域辦事處主管)
(852) 2509 8100
Mark Constantine (國際金融公司設於布拉格的新聞統籌中心)
(44) 790 999 5701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9月24日

資料文件

基金組織香港分處

基金組織在1945年成立,主要目的是促進國際金融合作和匯率穩 定,以及協助其成員處理國際收支平衡問題。基金組織向出現收支平衡問題的國家提供貸款,並定出更正措施以恢復平衡。

基金組織在全球79個國家共派駐了75位常駐代表,基金組織香港分處將作為基金組織設於北京的駐華代辦處的附屬單位。基金組織在香港設立分處,讓基金組織能更有效監察香港這個重要國際金融中心的經濟與金融發展,以及更深入分析亞洲區的發展對香港的影響。基金組織委任了李威廉先生為香港分處的第一任常駐代表。

有關香港分處的諒解備忘錄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先生與基金組織總裁Horst Kohler先生簽訂,內容列載賦予香港分處及其人員的特權與豁免權。

國際金融公司與復興銀行的聯合區域辦事處

復興銀行在1945年成立,國際金融公司則在1956年成立,它們均為世界銀行集團成員。復興銀行的主要職責是向成員國的政府透過提供貸款及顧問與技術協助,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至於負責私營部門工作的國際金融公司則以借貸、股票投資、擔保及備用信貸的形式,向發展中國家的公司提供融資,從而推動私營部門活動。

為配合世界銀行集團分散管理的目標,使管理層與工作人員能與其服務的客戶及市場的關係更為密切,國際金融公司與復興銀行決定在香港開設聯合區域辦事處。該處會作為國際金融公司及復興銀行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的私營部門發展活動的地區管理辦事處。區域總裁Javed Hamid先生獲委任為聯合區域辦事處的主管。聯合區域辦事處的成立會刺激區內,特別是中國的私營部門投資,同時又可為香港帶來更多商機,並可促進國際金融公司在香港以至亞洲區的融資活動。

國際金融公司與復興銀行將於日內在布拉格就於香港設立聯合區域辦事處,與中國財政部簽署諒解備忘錄,以及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行政安排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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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0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