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00年5月30日)公布,將於2000年7月3日撤銷7日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規則》,以及撤銷有關存款贈品的限制(但不包括港元儲蓄及往來帳戶)。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說:「金管局一直密切監察經濟和金融環境,並認為應按原定計劃如期撤銷利率管制。此一意見得到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及接受存款公司諮詢委員會的贊同。因此,第一階段的撤銷《利率規則》措施會如期於2000年7月3日實施。」
此措施是分兩階段撤銷餘下《利率規則》的首階段,其目的是促進市場開放,以及加強銀行業內的競爭。撤銷《利率規則》也是改革及進一步發展銀行業的整體計劃的一部分。根據第一階段的撤銷《利率規則》措施,7日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規則》,以及有關存款贈品的限制(但不包括港元儲蓄及往來帳戶)均會撤銷。第二階段撤銷儲蓄及往來帳戶的《利率規則》的措施將會在第一階段措施實施12個月後推行,但須視乎當時的金融與經濟環境而定。
金管局在評估目前的金融和經濟狀況時,考慮了以下的監察指標:
簡達恆又說:「儘管第一階段撤銷《利率規則》措施影響比較輕微,但此舉標誌著銀行體系在邁向全面撤銷利率管制方面又跨前一步。金管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第一階段措施對銀行的影響,以及明年推行最後階段撤銷《利率規則》前市場的發展。」
一篇有關「撤銷《利率規則》」的最新文章(刊載於明日出版的金管局季報五月號),隨附本新聞稿一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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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