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0年05月30日

2000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2000年4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減少。

4月份新借出貸款總額減少至101億元,減幅為6.4%,而3月份則上升8.2%。新貸款平均金額由3月份的143萬元,減少至4月份的138萬元。

4月份新批出貸款總額由3月份的162億元,大幅下跌至130億元,跌幅為19.6%,主要由於一手市場銷售放緩所致。再融資貸款的總額連續兩個月上升,佔新批出貸款總額46.4%(3月份為32.8%)。4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則下跌17.9%,由3月份的122億元減少至100億元。

4月份新批出按揭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由3月份的58.1%下降至57.5%。貸款平均合約期由205個月縮短至199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2%是屬於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按揭全期以低於最優惠利率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比率為76.8%,3月份則為65.1%。

4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輕微上升。截至4月底的3個月內,按年計算的未償還貸款增長率為1.5%,而3月份的增長率則為0.2%。過去12個月的平均增長率由3月份錄得的2.8%,下跌至4月份的2.6%。

4月份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輕微上升至1.18%(3月份為1.16%)。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表示:「4月份批出的按揭貸款中,以低於最優惠利率1.5%以上批出的佔55%,由此可見銀行在爭取新按揭業務的競爭情況。由於銀行的資金成本相對偏低,可暫時抵銷貸款息差收窄的影響,但是我們不能假設這種情況會持續下去。」

4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3月份的6,400萬元減少至1,500萬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則減少1.19億元,至6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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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30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及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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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0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