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的董事局會議上,我們就幾件重要的事項作出了決定。首先,我很高興向大家宣布,我們已選出三間公司,並準備委任它們成為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公司」)的財務顧問小組成員,小組的工作主要是協助我們制定及落實出售香港股票組合的計劃。我們將會與這三間公司接觸,商討財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及其他細節。我們希望在四月底前能簽訂聘用合同,屆時將公布這三間公司的名單。
在挑選財務顧問的過程中,我們從多家公司收到多種不同的出售股票組合的建議。在研究過所有建議後,董事局認為有必要採用多種方式出售股票。這可能包括配股、出售單位信託基金、發行可換股債券及讓個別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投資公司」將會彈性處理出售股票的時間,方式及數量。我們要緊記「投資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響市場穩定的情況下有秩序地出售股票。
我要再次強調,就是三間財務顧問在日後出售股票的交易上將不會享有任何獨有權利。在適當時候,其他金融機構亦會有機會參與這些交易。與此同時,我要補充一點,就是我們將會與一些未被選為財務顧問的公司,就它們所提出的某些具體建議作進一步的探討及研究。
財政司司長本月初在財政預算案演辭中宣布,外匯基金約有5%的資產將會投資於香港股票,以作為外匯基金的長期投資。政府已要求「投資公司」透過外聘經理來管理這個長期投資組合。我們十分高興有機會負責這項任務,並已開始進行籌劃和準備工作,包括委任外聘經理。
最後,我希望在運用股東投票權的問題上稍作說明。董事局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在不干預公司的正常商業活動,和保障政府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小股東的利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我們亦已研究過歐美等先進市場的一些大型基金在這方面的經驗。董事局在考慮到香港本地市場的情況後,已同意採納以下的投票指引:
當然,我們亦可能需要按照實際運作經驗及市場的變化,不時對上述的指引作出檢討。
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199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