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貨幣發行委員會1999年2月2日會議的記錄

新聞稿

1999年03月01日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貨幣發行委員會1999年2月2日會議的記錄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1999年2月25日批准公布)

貨幣發行局制度的運作

貨幣發行委員會(委員會)獲悉在1999年1月4日至1月26日期間,貨幣基礎總額的變動,與用作支持貨幣基礎的外匯儲備的變動一致,完全符合貨幣發行局制度的原則。委員會也獲悉,金管局在1月25日根據兌換保證沽出1,000萬美元,買入7,750萬港元,令1月27日的預測總結餘下降至24.4億港元。報告期內,港元匯率一直保持穩定。

委員會獲悉在1998年12月底,外匯基金中支持組合的資產總值約為貨幣基礎的108%。雖然在外匯基金中指定了一批美元資產作為支持組合,但全部外匯基金資產均可用作支持港元匯率。

報告期內的貨幣發行局運作報告載於附件A。

支持組合的投資策略

委員會獲悉,1998年10月在外匯基金的資產負債表中指定了某些資產與負債作為與貨幣發行局的運作直接相關的項目,從而設立了支持組合。委員會也獲悉,支持組合的整體投資策略是盡可能使資產與負債方的期限匹配。組合中的大部分資產均投資於美國國庫券等流通性和信貸素質均屬於高水平的計息證券。

委員會同意,支持組合的資產與負債比率短期內會有所波動,但長遠來說,隨著資產方所賺取的利息超過負債方所支付的利息,這個比率便會趨於上升。至於應否在支持比率達到某個預設或按公式計算的基準比率時,便把資產撥入支持組合或從支持組合撥出資產這個問題應該作進一步研究。這個課題會在日後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再作討論。

貨幣發行局帳目

委員會研究了以管理報告的形式編製貨幣發行局帳目報表的建議,該帳目報表將會作為外匯基金年度法定帳目以及每月公布的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摘要的補充文件。編製貨幣發行局帳目時,所有金融資產和負債均會按市價計值。為了確保貨幣基礎與支持比率不會受到交易日會計方法影響,未交收合約所引起的應收帳項和應付帳項數額會以淨額用港元和美元分別列出。此外,委員會獲悉回購協議會視作有抵押貸款,而這種做法與編製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一致。換句話說,從會計角度而言,由於經貼現窗進行的回購交易而令總結餘增加之數,會由港元貸款的增加而不是未償還外匯基金票據和債券的減少來配合。為免令人誤會貨幣基礎因為港元貸款而有所增加,這些貸款會在貨幣發行局帳目的負債方(即貨幣基礎)列為「港元應收帳項」。

委員會同意上文建議的方法,但也提出了多項改進意見,包括提供按月計的比較數字。會議同意,在有關建議落實前,須再準備經修訂格式供各委員研究。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3月1日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1999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