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兌存港幣支票的聯合結算機制

新聞稿

1997年12月03日

在深圳兌存港幣支票的聯合結算機制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宣布,已經 與中國人民銀行(人行)深圳分行達成協議,設立聯合結算機制,加快 處理由香港銀行作為付款人,並在深圳兌存的港幣支票。

聯合結算機制將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起開始運作,並由香港銀行同業 結算有限公司和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負責執行。這個機制會大為縮短 在深圳兌存的港幣支票的交換及兌現時間至兩天。

根據現行的做法,由香港銀行作為付款人並在深圳兌存的港幣支票的交 換及兌現最長時間需十四天,才能把支票金額存入收款人在深圳的帳戶。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說:「我歡迎聯合結算機制的成立,這是金管局不斷 致力發展本港市場基礎設施的其中一項成果。這個機制能夠減低結算時 間和風險,有助鞏固和推動香港和深圳兩地的經濟和金融聯繫。同時, 聯合結算機制反映人行和金管局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具體合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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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1997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