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營運守則諮詢工作展開

新聞稿

1997年01月17日

銀行營運守則諮詢工作展開

銀行營運守則草稿已於今日(一月十七日)發出,並正式展開諮詢。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政策)李令翔表示:「引進該守則會有助提倡良好的銀行經營手法,使認可機構和客戶之間建立一種既公平而又具有透明度的關係,並最終提高客戶對銀行的信賴,從而鞏固銀行體系的穩定。草擬該守則的目的,是訂出銀行應該遵循的最低標準,而守則提出的標準均與其他金融中心所採納的標準一致。」

守則草稿是由一個工作小組擬定,該工作小組於一九九六年初由金管局與銀行界代表成立。守則中有關諮詢人的部分以及追討債項的章節已於去年先行發出。

李令翔說:「諮詢工作相當重要,我們希望守則能夠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促進銀行營運效率兩者間取得合理平衡。我要強調一點,該份守則只是草稿,會因應諮期內收集到的意見而作出修訂。」

守則草稿分為五章,內容涵蓋銀行與客戶的關係、賬戶的開立與操作及貸款、支付服務和追討債項。守則並非法定文件,由銀行界自行發布。然而,金管局相信認可機構會遵守該守則,並會監察認可機構的遵守情況。

守則草稿將會通過香港銀行公會及接受存款公司公會發給香港所有認可機構,同時亦會發給立法局財經事務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及其他有關組織,以便徵詢它們的意見。其他人士如希望索取守則草稿,可致函金管局索取,或通過金管局的網址(http://www.info.gov.hk/hkma)取得。諮詢期將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結束。守則將於一九九七年上半年發出。

發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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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199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