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10月24日)宣布將在香港發行不超過50億元離岸人民幣債券。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將為這批債券提供託管服務。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對是次債券發行表示歡迎。
該債券將成為金管局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合資格抵押品。有關合資格抵押品名單已於2021年9月擴大至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離岸市場發行的人民幣、美元及歐元債券(註)。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我們歡迎深圳市人民政府再次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深圳市政府去年的成功首發(很大一部分是綠債),深受投資者歡迎,亦為其他内地地方政府和企業在香港發債樹立了很好的典範。金管局將為是次發行提供必要的協助。是次發行將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亞洲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我們期待深圳市人民政府未來在香港發行更多離岸債券。」
註:見2021年9月27日「擴大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合資格抵押品」的通告。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