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專員今日(2021年5月17日)公布,香港適用的逆周期緩衝資本(CCyB)比率維持不變,仍為1.0%。
金融管理專員余偉文先生表示:「儘管香港經濟出現一些初步復甦的跡象,鑑於全球疫情反覆,經濟環境仍處於極度不明朗的狀況,因此現階段適宜將CCyB比率維持不變,並繼續觀察未來幾季的情況。」
有關CCyB決定的詳情,載於金管局網站發給認可機構的「CCyB公布」。
背景
金融管理專員在定出CCyB比率時,已考慮多項定量指標及定性資訊,包括「緩衝資本參考指引」(為CCyB比率提供指引的衡量標準,是根據信貸與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相對其長期趨勢的差距,以及住宅物業價格與租金比率相對其長期趨勢的差距而編製)。根據2020年第4季數據計算的最新緩衝資本參考指引,CCyB比率應為2.25%。根據所有可得數據作出的預測顯示,在取得2021年第1季所有相關數據後,緩衝資本參考指引很大可能反映CCyB比率會會處於相若水平。
顧名思義,緩衝資本參考指引僅為決定CCyB比率提供「指引」,而釐定香港適用的司法管轄區CCyB比率並非機械式的過程。除了緩衝資本參考指引外,金融管理專員亦檢視了其他參考指標。從這些來源得到的資訊均顯示,香港經濟出現一些初步復甦的跡象,但鑑於全球疫情反覆,經濟環境仍處於極度不明朗的狀況,因此現階段適宜將CCyB比率維持於1.0%,並繼續觀察未來幾季的情況。
CCyB是《巴塞爾協定三》監管資本架構的重要部分,由巴塞爾委員會成員地區在全球各地同時推行。CCyB由巴塞爾委員會制訂,以在信貸增長過度時期提升銀行體系抗震能力,讓銀行體系能夠在受壓期間抵禦甚至吸收衝擊,而不是將風險擴大,對經濟造成更廣泛的影響。
《銀行業(資本)規則》訂明在香港實施CCyB的權力。該規則賦予金融管理專員權力公布香港適用的CCyB比率。適用於個別認可機構的特定CCyB規定,以該認可機構的普通股權一級資本與其總風險加權資產的某個百分比來表示。每間認可機構的CCyB規定,視乎其私人機構信貸風險承擔的地域組合分布,以及該等風險承擔所在的每個地區的適用CCyB而有所不同。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