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聯合公告

新聞稿

2017年05月16日

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聯合公告

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同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內地基礎設施機構)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以下簡稱香港基礎設施機構)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以下簡稱“債券通”)。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債券通”是指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基礎設施機構連接,買賣兩個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初期先開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境外投資者(以下簡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託管、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未來將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即境內投資者經由兩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安排,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

二、“債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推動內地和香港合作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鞏固與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利於穩步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有利於境外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投資渠道,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三、“債券通”遵循兩地債券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北向通”遵守現行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政策框架,同時尊重國際慣例做法。“北向通”投資者和交易工具範圍均與人民銀行相關公告規定的範圍保持一致,通過兩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合作互聯,境外投資者可以更加便捷地投資內地債券市場、配置人民幣資産和進行相關風險管理。“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四、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將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雙方以保障投資者利益為目的,在“債券通”下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將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五、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應當按照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積極推進“債券通”的各項準備工作,在完成相關規則和系統建設、回應市場參與者實際需求、獲得相關監管許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準備就緒後,正式啓動“債券通”。

“債券通”正式啓動時間將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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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7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