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14年4月22日)表示,同意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蘇格蘭皇家銀行有限公司(蘇格蘭皇家銀行)於2008年5月至2011年10月期間的內部監控缺失對該銀行所採取的行動。*
金管局已完成對蘇格蘭皇家銀行的調查,並就有關缺失的根本原因對該銀行採取相應的行動。金管局已要求該銀行實施糾正措施,並向該銀行表示對其有關職員未能充分履行其職責或應對所發現的缺失負上責任的關注。
在金管局調查過程中,蘇格蘭皇家銀行作出全面配合。該銀行現正就金管局對其有關職員的關注作出跟進。到目前為止,蘇格蘭皇家銀行於落實推行所需的糾正措施有良好的進展。按照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9(2)條作出的規定,該銀行需於未來6個月內就有關措施的成效進行獨立評估,並向金管局提交報告。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金管局及證監會採取的行動有相輔相成的作用。金管局的行動的目的,是確保涉及有關缺失的人士負上責任,以及蘇格蘭皇家銀行能迅速採取糾正措施,並監察有關措施的成效,以防止再出現類似的缺失。」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