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就監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建議發出諮詢總結及補充諮詢文件

新聞稿

2012年07月11日

監管機構就監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建議發出諮詢總結及補充諮詢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聯合發表有關香港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建議的諮詢總結

回應者普遍支持建議監管制度,並認同香港有需要制訂和落實與20國集團領袖有關提高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透明度,促進對該市場的監管監察及減低該市場的交易對手與系統性風險的目標相符的措施。金管局及證監會考慮過接獲的意見後,修訂了制度的部分特點。

諮詢總結文件概述所接獲的意見、金管局及證監會對這些意見的回應,以及對於進一步推行場外衍生工具改革措施的總結和建議。

金管局及證監會在2011年10月邀請公眾人士對落實香港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新監管制度的建議提出意見。諮詢期於2011年11月30日結束,共收到34份書面意見。有關的意見書全文(要求不予公布者除外)可於金管局網站及證監會網站下載。

金管局及證監會今日亦就在監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建議制度下推出的新增受規管活動的建議範圍,以及有關監察具系統重要性的參與者的建議發出補充諮詢文件。諮詢期至2012年8月31日,有關各方可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向金管局或證監會提交意見。


註:

  1. 有關諮詢總結及補充諮詢的背景資料可於金管局網站及證監會網站下載。
  2.  如有查詢,請聯絡 –
    • 金管局:葉碧燊(2878 1687)或胡嘉瑩(2878 8246)
    • 證監會:李明釗(2283 6808)或 江卓嵐(2840 9335)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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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