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二)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SANPAOLO IMI S.p.A.(SPI) 授予銀行牌照,並於2001年8月20日生效。
SPI在意大利註冊,並以銀行形式經營業務,主要從事本國市場的零售及商業銀行業務,並在資產管理及投資銀行服務方面享有領先地位。SPI是意大利第3大銀行,所持資本亦在全球排行第63位,其在2000年12月31日持有的綜合總資產為1,720億歐元。
較早前,SPI取得Banco di Napoli S.p.A.(BdN) 的控制權,後者目前以銀行形式在香港經營業務。SPI申請銀行牌照的主要原因,是接管BdN在香港的業務,作為集團架構重組的一部分。SPI香港分行的主要業務,將會與BdN香港分行相同,並以批發及商業銀行業務為重點,包括提供銀團貸款、企業貸款及貿易融資。BdN在完成把其資產及負債轉移至SPI香港分行的程序後,將會申請撤銷其在香港的銀行認可資格。
繼SPI獲發給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已增至15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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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