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今日(星期二)原則上通過有關在香港推行存款保險計劃(存保計劃)的建議,並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進行更詳盡研究,就計劃的結構制定最終建議。
金管局於2000年10月發出諮詢文件,就應否以及如何加強存款保障諮詢公眾意見。諮詢期內,金管局透過不同渠道收集公眾意見,包括公眾人士提交的意見書、立法會的動議辯論、區議會的討論,以及與銀行及其他有關人士的會談。
諮詢結果顯示公眾廣泛支持在香港推行存保計劃。59位提交意見書或與金管局會談的回應者中,有41位表示支持存保計劃。此外,立法會在2000年12月13日通過動議,促請政府在香港推行設計完善的存保計劃。
考慮過公開諮詢收到的意見後,政府對存保計劃的初步意見如下: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說:「我們歡迎行政會議的決定。推行存保計劃可讓香港在加強存款保障方面得以繼續發展,並可進一步鞏固香港的銀行體系。」
儘管存保計劃得到廣泛支持,但部分大型銀行仍持反對意見。它們主要關注有關道德風險、保險成本及成本分配是否公平等問題。這些都是在詳細設計階段會予以處理的事項。
任志剛說:「這些顧慮都很合理,我們有必要加以處理。顯然盡可能維持成本在低水平是相當重要的,因此金管局曾就所需的保費水平進行更深入分析。分析結果顯示,早前提及的10基點保費可能有下調空間,目標基金數額亦可望調低。鑑於大家對道德風險的關注,金管局正研究在計劃開始時就推出按風險釐定保費的方法的可行性,但我們需要進行更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才可作出決定。」
任志剛又說:「我們需要進行大量的仔細設計工作。待制定有關存保計劃的具體設計的詳盡建議後,金管局需要再進行諮詢。預期最快也要到2002年才能推出存保計劃。」
附件: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黃詠華 2878 1687 或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