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00年7月3日)宣佈,已根據《銀行業條例》批准Natexis Banque (NB)轉讓銀行牌照予Natexis Banques Populaires (NBP)。
NB與NBP在2000年6月30日在法國進行合併,上述轉讓批准亦於同日生效。
上述合併後,NBP繼續經營銀行業務,NB則被解散。透過轉讓銀行牌照的安排,NBP將可繼續經營原本由NB香港分行在香港經營的銀行業務。
NBP由法國的銀行監管機構Commission Bancaire直接監管。
轉讓銀行牌照後,NBP香港分行將會繼續經營NB香港分行原有的業務,並以批發及商業銀行業務為主線,包括銀團貸款、商業貸款和貿易融資。
由於是項批准只涉及銀行牌照的轉讓,所以香港銀行總數維持不變,仍然為15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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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