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1999年11月29日

99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1999年10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繼續減少。

10月份新借出貸款總額由9月份89億元減少至81億元,減幅為8.3%(9月份錄得8.7%的跌幅)。新貸款平均金額由9月份的144萬元,減少至10月份的137萬元。

10月份新批出貸款總額增加1.2%至97億元(9月份為96億元)。再融資貸款繼續增加,佔新批出貸款40.2%(9月份為35.6%)。10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由9月份的72億元微跌至71.7億元,減幅為0.5%。

在10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貸款中,平均按揭比率跌至57.1%(9月份為58.0%),貸款平均合約期為200個月(9月份為204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3%涉及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新批出貸款中有89.3%以最優惠利率批出(9月份為90.4%)。然而,以整段按揭期內息率均低於最優惠貸款利率的條款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的1.9%(9月份為1.1%)。

10月份未償還按揭貸款增加0.13%,9月份的增幅為0.04%。截至10月底,過去3個月的按年計算未償還貸款增長率由9月份的1.4%,下跌至負0.2%。過去12個月的平均增長率由9月份錄得的6.6%,下跌至6.2%。

10月份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上升至1.16%(9月份比率為1.12%)。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表示:「由於宏觀經濟狀況有所改善,所以按揭貸款拖欠比率上升也不致叫人過於擔憂。不過,這個現象卻提醒銀行在競逐有限的新業務機會時,不應放寬借貸標 準。10月份再融資貸款的比例進一步上升,反映銀行之間的競爭繼續擴展至再融資貸款的範疇。金管局已於1999年10月29日去信認可機構,提醒它們要仔細檢討有關這類貸款的策略。」

10月份用以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9月份的1.04億元,下跌至3,100萬元。未償還貸款總額下跌1.1%,至65.7億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及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199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