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1999年08月31日

99年7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1999年7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減少,反映市場活動較為淡靜。

7月份新借出貸款總額由6月份141億元減少至122億元,減幅為13.5%(6月份錄得2.4%的升幅)。新貸款平均金額由6月份的158萬元,減少至7月份的149萬元。

7月份新批出貸款總額減少32.6%至105億元(6月份為156億元)。7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亦減少34.2%,由6月份的117億元,減少至77億元。

在7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貸款中,平均按揭比率為56.49%(6月份為57.35%),貸款平均合約期為201個月(與6月份相同)。新批出貸款中99.5%涉及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由於7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增長步伐放緩,未償還按揭貸款增加0.3%,6月份的增幅為0.8%。截至7月底,過去3個月的按年計算未償還貸款增長率由6月份的10.1%,下跌至9.1%。過去12個月的平均增長率由6月份錄得的8.2%,下跌至7.7%。

7月份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輕微下跌至1.13%(6月份比率為1.14%)。

按揭貸款息率方面,新批出貸款中有82.5%以最優惠利率批出(6月份的比率為87.2%)。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表示:「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連續第二個月下降,進一步顯示按揭貸款組合質素已回復穩定,並可能會好轉。即使如此,鑑於目前新造按揭業務的競爭激烈,銀行不應放鬆信貸標準。」

7月份用以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6月份的6,200萬元,減少至4,600萬元。未償還貸款總額下跌2.4%,至68.4億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及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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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1999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