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6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1999年07月28日

99年6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1999年6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稍為增加。

6月份新借出貸款總額由5月份138億元上升至141億元,升幅為2.4%(5月份錄得的升幅為50.4%)。新貸款平均金額由5月份的153萬元,增加至6月份的158萬元。

6月份新批出貸款總額上升1.5%至156億元(5月份為154億元)。6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貸款亦上升4.5%,由5月份的112億元,上升至117億元。

在6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貸款中,平均按揭比率為57.35%(5月份為57.03%),貸款平均合約期為201個月(5月份為204個月)。新批出貸款中99.7%涉及業主自用物業的借貸。

由於6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增長步伐放緩,未償還按揭貸款增加0.8%,較5月份的1.14%增幅為低。截至6月底,過去3個月的按年計算未償還貸款增長率由5月份的8.9%,上升至10.1%。過去12個月的平均增長率與5月份錄得的數字相同,仍為8.2%。

6月份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過期3個月以上的按揭貸款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由5月的1.16%下降至1.14%,是金管局在1998年6月開始收集有關統計數字以來首次錄得跌幅。

6月份的按揭貸款息率無大變化。新批出貸款中有87.2%以最優惠利率批出(5月份的比率為86.6%)。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表示:「按揭貸款拖欠比率下降,令人十分鼓舞,但我們仍需收集較長時間的數據才可確定下降趨勢會否持續。」

6月份用以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由5月份的2,500萬元,增加至6,200萬元。未償還貸款總額則下跌1.54%,至69.9億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7月28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本統計調查並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戶的按揭貸款。
  2. 新借出貸款總額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按揭貸款。
  3. 新批出貸款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如果按揭貸款的分期還款額已過期超過三個月,到了統計調查報告期結束時仍未償還,該筆貸款便被列為「過期貸款」。拖欠比率指過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加權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計劃指除了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銀行批出貸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貸款平均合約期及與業主自用物業有關貸款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銀行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1999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