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興向大家匯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剛舉行了第二次董事局會議。財政司司長於上月宣布,把土地基金內的資產,包括港股,併入外匯基金,而外匯基金內的港股組合,將全部交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經過董事們商議後,我們相信,全面公布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的額外港股持有量是合適的。因此,稍後將會發布外匯基金新增加的港股的資料。大家會見到,交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的新增加的香港股票情況,這些股票全部是恒生指數成分股,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收市價總值為九十億港元。
在今日的董事局會議上,我們亦詳細商討了多個可能方案,使到政府能有秩序地出售或減持外匯基金的港股組合。這些方案包括配股、公開拍賣、單位信託基金化以及發售可換股債券。我們認為這些不同的方案並非是互不相容。我們要以開放的態度,以配合和適應市場環境的轉變及投資者的投資意願。由於外匯基金的港股投資組合規模非常龐大,要在很短時間內完全出售並不實際。因此要為減持股票行動編定一個非常具體及缺乏彈性的時間表亦沒有太大意義。我們要緊記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的首要目的是在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的情況下,有秩序地出售和減持這些股票。
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相信,我們應採取較為主動的方式去聯繫有興趣的投資者。我們會委任一組財務顧問,協助我們制定及執行出售股票方案的詳細安排。挑選這些財務顧問時會考慮它們的專業能力、配售網絡,以及在港經營規模和對港的承擔。甄選過程會隨即展開,希望在明年初可以作出委任。
董事局亦有簡單討論過政府作為小股東如何投票的問題。一方面,董事們認為政府並不應該干預一間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運作,而另一方面,董事認為無論在任何不同情況下政府都要放棄投票權的做法並不可取。而最重要的是政府需要在不干預正常商業活動及保障政府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小股東的利益之間作出平衡。董事局準備參考歐美先進市場的經驗和大型基金經理所採用的守則,制訂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將來用以決定如何使用投票權的指引。
我歡迎大家提出幾條問題。多謝各位。
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