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計劃在未來數月加強其監管工作,以確保銀行界履行其責任去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並已發信予所有認可機構的行政總裁,簡介多項新措施:
- 所有仍在進行有關項目的機構,應在1998年底前就其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的工作,接受某種形式的獨立驗證。至於表示已解決有關問題的機構,金管局會要求它們提供證明文件,並可能要求其接受獨立驗證。進行獨立驗證的方式有多種,包括:
- 由金管局對部分機構進行現場審查(金管局會就此成立專責審查小組);
- 由外聘核數師進行覆核;
- 由總辦事處/母行的內部核數師進行覆核,確保本地分行管理層
- 在「公元二千年」問題上遵循集團政策;及
- 由其他獨立人士進行覆核,例如熟識「公元二千年」問題的資訊科技顧問。
- 金管局會要求每家機構的行政總裁每兩個月向金管局提供一份有關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計劃的正式進度報告,由1998年5月開始生效。
- 金管局會跟海外監管機構合作,協助監管海外銀行在港分行在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上的進度。
- 如有機構在推行「公元二千年」項目上的表現不合乎理想,金管局會向該等機構的行政總裁發出警告信,並可能會據此對有關機構採取行動。此外,機構的業務擴展計劃或向金管局提出擴展新 業務的申請可能會受到限制,例如申請開設新分行等。金管局認為這些機構應把資源用於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而不是進行 其他業務擴展活動。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補充說:「金管局相信加強查核機構在『公 元二千年』問題項目的進度,有助提高管理階層對確保其機構能解決這個問題的責任感。此外,金管局亦認識到要成功解決『公 元二千年』問題不僅需要機構本身的系統能有效處理公元二千年起的交易,它們的系統亦必須能夠與其他機構的系統和支付與結 算等共用系統妥善聯繫。金管局會與財經事務局、其他金融業監管機構和香港銀行公會商討如何進行業內整體系統測試。」
《公元二千年問題期刊》
於今日刊發的《公元二千年問題期刊》,是金管局向香港銀行界發布有關「公元二千年」問題資料的渠道,金管局日後會繼續刊發同類期刊。
期刊內容包括金管局就認可機構於1997年12月31日在推行「公元二千年」計劃方面的進展情況所進行的第二次調查的結果。有關要點如下:
- 超過90%的機構預計會在1998年12月31日前解決「公元二千年」問題;
- 截至目前為止,機構的「公元二千年」項目平均完成了45%;
- 大部分(90%)項目均能如期進行,而有關支出亦在預算費用之內;
- 約有10%的機構在推行「公元二千年」項目時出現延誤。
簡達恆表示:「雖然只有小部分機構出現延誤,但仍有許多工作尚待完成,而時間卻極為有限。這即是說機構絕不可鬆懈下來。越來越多人開始明白,『公元二千年』問題不僅是資訊科技問題, 更是關乎企業生存的問題。 因此,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他們在監察有關項目的進展情況的責任。」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