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础

匯思

2000年08月10日

货币基础

总结余兑换保证汇率历时500日的调整期将于今个星期六结束,届时货币基础三个组成部分中两个所用的兑换保证汇率将会统一。汇率的统一,为进一步改良货币发行局制度提供了一些机会,但有关方案是否应该推行,必须经过审慎研究及评估才决定。

读者或会记得我曾在5月4日的一期《观点》中提到,货币基础三个组成部分中两个所用的兑换保证汇率,将于8月12日在7.80水平汇合。我所指的两个部分是:支持发行港钞所用的负债证明书,以及持牌银行在金管局港元结算户口的总结余。我当时指出两项汇率统一后,我们仍要着手研究货币基础各组成部分的其他技术性问题。但由于这些问题无需急于处理,因此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的货币发行委员会将会把它们视作整体持续检讨工作的一部分来处理。若经研究认为应该推行某些改良措施,有关建议将会提交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审议通过,然后落实推行。

然而,许多专责财经新闻的传媒朋友对这环节的检讨工作显得特别有兴趣,相信这也反映出财经界普遍有同样的关注。对于这种现象,我感到十分鼓舞。事实上,货币基础组成部分的兑换和转换这些课题,连一些央行人员也会感到艰涩难懂。但既然社会上确实表达出这份兴趣,我会在本栏多谈一些我们对这些课题的看法和在制定措施时所受的限制。应注意的是,我这里所谈的应该不会影响各委员会的讨论,也不会影响我们正向银行界进行的非正式谘询,而且考虑到市场的敏感性,我也不会提及太多有关研究方案的具体细节。

货币基础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负债证明书、总结余,以及金管局发行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流通硬币其实也是其中一部分,但由于数目细小,对货币政策没有太大影响,因此暂且搁下不谈。至于现时有待我们处理及研究的课题就是:在货币发行局规则下该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与美元的可兑换性,以及三者之间互相转换的问题。让我们先看看现行的安排:

  • 负债证明书:发钞银行可按1美元兑7.80港元的兑换保证汇率将负债证明书换回美元,亦可交出美元以换取负债证明书。两种兑换交易都是即日结算。负债证明书不可与货币基础其他组成部分互相转换;
  • 总结余:由2000年8月12日起,总结余可按7.80的兑换保证汇率换成美元,金管局亦会因应持牌银行主动提出的兑换要求按市场汇率由美元换成港元,两者同样在交易后两个营业日(即T+2)结算。总结余可与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转换;以及
  •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当银行以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作为抵押,向即日回购机制或贴现窗借取即时或隔夜资金时,总结余将会相应增加,这一途径使票据及债券可转换成为总结余一部分。基于总结余本身可换作美元的关系,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是透过间接而不是直接的方式兑换成为美元。

大家探讨上述课题时,都应注意五项要点。第一,现有的兑换及转换安排确实稍欠统一。第二,虽然这些安排不够统一,但它们现时都能发挥有效作用,能帮助我们达到汇率稳定的货币政策目标,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三,对于应否纯粹为了统一起见而改变现有安排,我个人其实颇感怀疑,但若经过评估认为一致的安排确实有其益处,最好便是统一货币基础所有三个组成部分的兑换安排,并任由三者互相自由转换。

第四,基于运作或其他原因,保留货币基础不同组成部分的兑换保证在技术上的差异,相信也会有一定的好处。假设最终决定保留,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转换安排便应受到限制,否则会助长某些市场活动,使限制较多的兑换安排变得形同虚设。

第五,若经评估认为货币基础其中某两个组成部分的互相转换将会带来明确的好处,该两个组成部分的兑换保证应该完全相同。

对于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甚至准备寻根究底的朋友来说,我希望这里的解释不会太难明白。但在目前阶段及本栏范围内,我最多只能说得这样清楚。事实上,这项工作涉及重要而复杂的金融货币事项,必须非常审慎处理。但我们在这方面的时间并不紧迫,也庆幸有关专家和市场人士可以在谘询期间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且看谘询及研究结果如何吧。

 

任志刚

200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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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