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2000年7月5日会议记录

新闻稿

2000年08月02日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2000年7月5日会议记录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于 2000年7月27日批准公布)

2000年5月25日至6月26日期间货币发行局的运作

1.

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会)获悉,报告期内港元汇率紧贴总结余兑换保证汇率的走势。6月中曾进行兑换保证交易,总结余降至负数水平。利率因而上升,加上股票市场交投比较活跃,以致港元资产需求增加,使汇率显著转强。接近报告期末时,金管局出售港元,令总结余回升。委会员成员获悉报告期内利率普遍向下,原因是市场对美元利率再次上调的忧虑有所减轻,以及投资者在本地股票市场买入股票的兴趣复炽。

2.

委员会成员获悉继支持比率于5月底时达到112.5%的触发上限,因而把支持组合的部分资产转拨至投资组合后,支持比率由5月25日的110%逐步上升至6月26日的110.47%。委员会又获悉报告期内货币基础的变动,与用作支持货币基础的外汇储备的变动完全一致,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则。

3. 报告期内的货币发行局运作报告载于附件A


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建议检讨范围

4. 委员会审议了一份有关持续检讨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建议范围的文件。
5. 委员会获悉总结余兑换保证汇率按每个公历日调整1点子的速度,由7.75调整至7.80的计划进展顺利,按计划兑换保证将于8月12日调整至联系汇率(即7.80)的水平。委员会同意应继续检讨货币发行局制度,检讨范围应主要包括货币基础4个组成部分的可兑换性和可转移性的问题。尤其此举涉及再次探讨下列委员会曾在过去的会议上研究过的课题:
a. 总结余的双向兑换保证(1999年10月8日)

b. 负债证明书与总结余之间的可转移性(1999年4月9日)

c. 总结余与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之间的可转移性(1999年1月8日)

d. 把兑换保证扩展至包括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1999年3月5日)

委员会成员也同意参照阿根廷和爱沙尼亚在推行货币发行局制度方面的经验,研究流动资金管理,以及流动资金管理与外汇交易的关系。

6. (a)项已于是次会议中予以讨论,其他项目则会在日后的会议中逐一检讨。

总结余兑换保证

7.

委员会审阅了一份文件,就金管局在汇率较联系汇率偏强时的市场操作检讨现行政策,以及讨论多个可选择的方案。委员会注意到在1999年10月的委员会会议上曾研究过这个课题,当时的结论是现行政策应维持不变。不过,当时对结论有所影响的两项因素至今已不适用:「电脑二千年问题」令金管局需要暂时保留灵活性,以应付汇率偏强时的市场操作;以及总结余兑换保证调整至7.80的过程将于8月12日完成。

8.

委员会成员研究了金管局在汇率偏强时进行市场操作的多个方案,包括目前一般地被动的做法,以至在窄幅度的买卖价以7.80为中心或以7.80为下限提供明确的双向兑换保证。委员会成员留意到双向兑换保证的好处包括透明度高、易于预计,以及使有关安排更有条理及对称。弊处则包括制度过于死板,投机者容易有机可乘,以及买卖差价太窄,可能会取代市场上一大部分涉及港元的外汇交易,但若差价太阔,则可能会令汇率和其他市场变数大幅波动。委员会成员注意到根据现行制度,金管局因应当前市况按银行提出的要求,在市场沽港元、买美元,这种做法一直行之有效,而且得到市场认同。委员会成员认为总括而言,应维持现行制度,原因是现行制度让金管局在回应银行要求时保持灵活性,同时又规定金管局高度问责,要即时公布任何货币发行局操作。委员会成员同意如有需要,可再次检讨这项安排。为避免引起疑问,委员会确认,由8月12日起兑换保证的适用汇率(即金管局承诺将港元兑换为美元的适用汇率)应维持在7.8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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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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