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是金管局发行的港元债务证券,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记入外汇基金帐目内的直接、无抵押及无条件的一般负债,与政府所有其他无抵押负债享有同等权益。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发行计划确保市场有大量优质的港元债券,以供作为买卖、投资及流动资金管理的工具。在金管局设有港元结算户口的银行,可凭所持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和其他合资格证券)作抵押品订立回购协议,透过贴现窗向金管局借取隔夜港元流动资金。
外汇基金票据 | 外汇基金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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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 | 少于1年 一般情况下,定时发行91天,182天和364天年期的票据 |
2年至15年* 定时发行2年期债券 |
发售方法 | 以收益率为准的竞争性投标方式进行 | 以投标价为准的竞争性投标方式,或非竞争性投标方式 |
最低的竞投面值 | 50 万港元 | 5 万港元 |
利率 | 没有利息 | 固定利率 |
利息支付安排 | 不适用 | 每半年支付利息一次(按照计息期内的实际日数,并以每年 365 日为基础) |
*由2015年起,金管局停止发行3年及以上年期的外汇基金债券。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计划采用交易商制度以协助发展市场。
认可交易商 在金管局设立用作持有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证券户口的金融机构 |
市场庄家 从认可交易商中委任,负责维持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在第二市场的流通性,尤其是要在正常交易时间内应要求提供买卖报价 |
合资格市场庄家 从市场庄家中委任参与第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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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交易商及市场庄家最新名单 (英文版本) |
合资格市场庄家及参考价格提供者最新名单
(英文版本) |
金管局每日两次发布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参考价格。路透社根据金管局指定的合资格市场庄家所提供的买卖参考报价计算有关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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