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的投诉

向持牌稳定币发行人提出投诉

稳定币条例》规定所有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都必须设有并实施健全、易于取用、可负担、独立、公平、具问责性、及时及有效率的投诉处理及补偿机制。每家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都设有专人处理投诉,有关的联络资料载于「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处理客户投诉的联络人名单」。

 

向金管局提出投诉

若阁下认为持牌稳定币发行人未有妥善处理你的投诉,或怀疑持牌人及/或其职员行为失当,可考虑向金管局提出投诉。金管局接受以亲身、邮寄或电邮等书面方式的投诉。收到投诉后,金管局会向投诉人发出确认通知,然后评估有关投诉,并会按需要将个案转介有关持牌人跟进。金管局会在完成处理相关个案后,以书面方式通知阁下有关结果。

一般而言,金管局一般不会干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的商业决定,亦不会就持牌稳定币发行人与客户的商业争议作出仲裁或介入有关争议,或指令持牌稳定币发行人作出赔偿。金管局设立持牌稳定币发行人投诉机制,目的是确保(i)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采取合理步骤处理收到的投诉;(ii)稳定币使用者得到《稳定币条例》所规定的合理保障;以及(iii)适当跟进任何在监管方面引起关注的事宜。

除必须提供姓名及联络资料外,其他个人资料由投诉人自愿提供。此举主要为方便金管局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投诉人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由金管局保存的个人资料。 

服务承诺

若公众人士发送电邮至stablecoin_complaint_enquiry@hkma.gov.hk,系统会自动发出确认通知。

金管局收到与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相关的查询或投诉后,会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回应。

递交投诉方式
透过
  • 电邮:
  • 地址:
  • 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2期55楼
    香港金融管理局
    数字金融处

修订日期 :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