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续签货币互换协议

新闻稿

2011年11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续签货币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今日(星期二)续签为期3年的货币互换协议,而互换规模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元港币。新协议取代于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元港币的货币互换协议。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期和扩大规模,为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亦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签署协议时表示:「在中央和各有关内地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在过去一年取得令人鼓舞的发展。金管局和人民银行之间的货币互换安排的续期和扩大规模至为重要,可以令到我们在有需要时能够提供足够流动资金去保持离岸人民币市场的稳定。」

新协议于扩大货币互换规模后,将有助香港进一步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单是今年首三季,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已增长近倍至6,220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亦超过13,000亿元人民币。金管局曾于2010年10月启动200亿元人民币之货币互换,以提供人民币资金支持香港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使有关业务可以稳健发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11月22日

图片说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左)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右)续签为期3年的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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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