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商讨联网

新闻稿

2002年01月15日

金管局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商讨联网

为加强内地与香港在债券市场基础建设方面的合作,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内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已达成原则性的合作方案。金管局将透过其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政府债券簿记系统联网,使内地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能通过跨越两个系统的联网持有及结算在香港的债券。

由于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和香港的港元及美元即时支付系统联网,上述国内投资者将可透过这联网进行港元及美元即时货银两讫的结算,从而减低因地域或时差所引起的结算风险。再加上香港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将与欧洲结算银行的欧洲结算系统发展双向性联网,内地金融机构将可通过与香港联网的渠道持有及结算欧洲结算系统内的世界各地债券,更可在亚洲时段以即时货银两讫方式结算于世界各地发行的美元及其他债券。这安排将加强国内投资者在跨境债券买卖时的风险控制,从而获得更安全及更有效的结算服务。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财政部授权的办理全国国债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金融债券和其他债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及代理还本付利息服务的机构,并可办理外币固定收益证券的托管、登记结算和组织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及国际业务。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对此次合作表示欢迎,认为此项联网不单增强两地在金融基础建设上的合作,也有助于推动区内债券市场发展。金管局将继续努力推动及发展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债券中心及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吕世蕴对是次合作达致原则共识亦表欢迎。她说:「内地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为应付快速增长的债券市场及准备与国际接轨,自一九九六年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不断为促进中国国债市场规范化提供服务,并承担全国国债、金融债券等统一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两地债券结算系统的联网,实有助减低内地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在处理香港及世界各地发行的债券交易时的结算风险,为投资者增加了一条极为安全的债券交收渠道。」

双方将会继续商讨联网所需的具体安排。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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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2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