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8月26日)宣布已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条例》)(注1)完成对Commerzbank AG香港分行(CBHK)的调查及纪律处分程序。金融管理专员对CBHK违反《打击洗钱条例》处以6,000,000港元罚款。
是次纪律处分行动(注2)是根据金管局对CBHK就《打击洗钱条例》的制度及管控措施的合规情况进行的现场审查及进一步调查的结果而作出的。调查发现的管控问题涉及在2012年4月至2016年6月期间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之前所执行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在该期间CBHK亦没有设立及维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击洗钱条例》下有关执行客户尽职审查及对客户的实益拥有人实施姓名搜索机制的责任。
在决定上述的纪律处分行动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及因素,包括以下各项:
金管局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朱立翘女士表示:「在开户时执行客户尽职审查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要求,以维持香港银行体系稳健。银行应参考金管局的相关指引及通告,持续检视及提升其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控系统的表现,并确保其政策及程序的设计和实施保持有效。」
有关连结: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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