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专员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

新聞稿

2019年07月09日

金融管理专员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

金融管理专员今日(2019年7月9日)公布,香港适用的逆周期缓冲资本(CCyB)比率仍然为2.5%。

金融管理专员陈德霖先生表示:「香港信贷过度增长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并未减退。置业负担能力依然较差,家庭债务占GDP比率升上新高。因此,现阶段CCyB比率应维持于2.5%。如系统性风险一旦实现,CCyB可提高银行体系承受冲击的能力。」

有关CCyB决定的详情见金管局网站所载发给认可机构的「CCyB公布」

 

背景资料

金融管理专员在定出CCyB比率时,已考虑多项定量指标及定性资讯,包括「缓冲资本参考指引」(为CCyB比率提供指引的衡量标准,是根据信贷与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相对其长期趋势的差距,以及住宅物业价格与租金比率相对其长期趋势的差距而编制)。根据2019年第1季数据计算的最新的缓冲资本参考指引,CCyB比率应定于较现行低的1.75%水平,这主要是因为近期信贷与GDP的差距由超过12%缩小至约9%,反映近期贷款增长有所放缓。然而,物业价格与租金差距再度扩大,反映住宅物业价格近期有所回升。

顾名思义,缓冲资本参考指引仅为决定CCyB比率提供「指引」,但厘定CCyB比率并非机械式的过程。除了缓冲资本参考指引外,金融管理专员亦考虑了其他参考指标,包括银行、企业及家庭的负债水平、偿债能力、银行体系的盈利及资金状况、以及宏观经济失衡状况。金融管理专员认为从这些来源得到的资讯表明2.5%的CCyB比率在当前情况下更爲合适。

CCyB是《巴塞尔协定三》监管资本架构的重要部分,由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地区在全球各地同时推行。CCyB由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以在信贷增长过度时期提升银行体系抗震能力,让银行体系能够在受压期间抵御甚至吸收冲击,而不是将风险扩大,对经济造成更广泛的影响。

适用于个别认可机构的特定CCyB规定以该认可机构总风险加权资产的一个百分比来表示。每间认可机构的CCyB规定视乎其私人机构信贷风险承担的地域组合分布,以及该等风险承担所在的每个地区的适用CCyB比率而变化。

《银行业(资本)规则》订有于香港实施CCyB的权力。该规则赋予金融管理专员权力,在其认为香港信贷过度增长引致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增加时,公布香港适用的CCyB比率。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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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9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