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完成对本港零售支付服务的全面检讨。该项检讨由金管局于2000年8月成立的内部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检讨工作探讨了各种零售支付方式的效率、收费及费用、市场开放程度、竞争,以及涉及的风险。此外,检讨工作亦研究适合本港采用的零售支付服务监管模式。
检讨总结认为:本港零售支付系统整体运作良好,具有效率,能发挥应有作用,并包含了广泛系列的支付工具。支付系统供应商亦普遍致力创新。根据本港对零售支付系统运作及参与所采取的开放模式,市场力量已能发挥应有作用及配合市场需要。检讨认为,本港的零售支付系统并无重大不足之处,以致会对本港金融体系的系统性稳定或公众信心构成风险。
观察结果及建议
展望未来,信用卡、储值卡、扣帐卡及非销售点电子扣帐指示的使用程度可能较现金及支票的增长更高。在这些支付方式中,信用卡的支付条件较吸引,发卡机构亦积极提供具竞争性的优惠,储值卡则提供使用上的方便,如「八达通」卡便具有无接触的特点,因此,信用卡及储值卡的增长步伐可能较所有支付系统的平均增长为快。长远而言,储值卡(包括「八达通」卡)更广泛的使用,可能会使纸币的需求相应减少,但暂时仍无明显迹象显示已出现这种趋势。另一方面,透过互联网或其他软件装置进行的电子支付,则仍未在本港盛行。
为进一步提高现有零售支付系统的效率及成效,检讨就各种零售支付渠道的不同环节,以及适合本港采用的监管模式提出建议。
现金 - 检讨提到有关纸币设计及防伪特征的检讨进展顺利,为推出新一代纸币作好准备。
支票 - 若扩大本港现时与深圳及广东其他城市所设的联合支票结算服务,以便处理以本港银行作为付款人的美元支票,将可带来好处。根据这项安排,在内地兑存的美元支票,可于下个工作日在香港完成结算。
信用卡及扣帐卡 - 检讨认为使用信贷资料库来提供方便的信贷查核服务,及分享个人的正面信贷资料将可带来好处。此外,检讨认为,本港有需要设立适当架构,以进一步提高信用卡及扣帐卡厘定收费的透明度。
储值卡 - 检讨总结认为,储值卡业务应根据《银行业条例》继续以持牌接受存款公司的形式接受金管局监管。检讨亦支持储值卡计划在使用上应鼓励竞争。检讨亦建议「储值卡」定义应扩大至新的无卡支付服务(如数码式现金)。因增加使用多用途储值卡而令发钞利润减少的问题暂时并未构成忧虑,但检讨提及日后可能有需要重新考虑此问题。
电子付款及电子法定货币 - 检讨认为增设具成本效益的电子支付设施,以便在银行之间的帐目上结算,从而促进电子商贸,可以带来益处。另一方面,电子法定货币在国际层面上的发展仍未成熟。日后在适当时间,金管局可能会因应本港及海外市场需求的变化,覑手研究电子法定货币。
监管模式 - 检讨指出,本港对零售支付系统的监管需要达到下列三项主要政策目标:提高支付系统及服务运作的透明度;监察厘定收费及费用;以及促进市场的开放程度、竞争及效率。这些课题对本港支付系统的整体稳定、效率及竞争具关键作用。目前本港并无促进支付系统服务竞争或负责监管有关运作的机构。检讨曾探讨澳洲、加拿大、英国及美国的监管模式,认为本港在现阶段暂无必要设立专责的监管机构。因此,检讨建议以循序渐进形式加强本港的监管工作,从而达致上述三项目标。检讨具体建议应采取自我监管模式,由业界自行制定经营守则及监察参与者遵守守则,并由金管局负责监察整体模式的执行。
检讨的建议已交由以下机构研讨,并获这些机构支持:
(a) 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小组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有关政府官员及及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
(b) 支付系统委员会──委员会由金管局总裁担任主席,成员包括财经界成员;及
(c)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
金管局下一步将会与支付系统供应商及零售支付系统的参与者进行讨论,以跟进检讨内提出的建议。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8246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