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于2001年1月18日批准公布)
2000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期间货币发行局的运作
-
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会)获悉,报告期内市况大致平静。港元汇率在报告期大部分时间内均极贴近7.8000的水平。12月6日曾进行兑换保证交易,导致总结余于12月初下降至负数水平。其后,金管局回应银行要求出售港元,使总结余回复至正数水平。
-
委员会成员获悉报告期内支持比率显著上升。在报告期最后一日,支持比率为112.35%,非常接近112.5%的触发上限。当触及触发上限时,支持组合一部分的资产便会从转入投资组合内,使支持比率回落至110%水平。12月份支持比率上升,主要是由于美元息口较港元息口为高,使支持组合录得净利息收入。虽然支持比率于12月底及1月初持续贴近触发上限,但过往几年的经验显示,为配合农历新年前几个星期增发银行纸币,未偿还负债证明书的数目将会增加,导致支持比率显著下降。因此,短期内支持比率上升至触发上限的可能性较低。金管局将继续监察支持比率的变动,并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行动。
- 委员会获悉报告期内货币基础的变动,与用作支持货币基础的外汇储备的变动完全一致,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则。
- 报告期内的货币发行局运作报告载于附件A。
潜在风险的监察
-
委员会获提交一份资料文件,其内容评估了一些外在及内在环境里有关香港金融稳定的风险及问题。该文件探讨的议题包括:欧美及日本经济步伐普遍放缓、东亚地区的增长动力持续,以及预期某些国家的对外需求将会减少,某些国家则继续备受政治问题困扰。该文件亦集中探讨阿根廷近期的金融危机(该国与本港同样实施货币发行局制度),并指出该国的金融危机主要是受到公共财政的问题(如庞大外债及财政状况薄弱)影响,并非因货币制度本身有任何缺点。委员会成员了解到香港拥有稳健的基础因素,情况与阿根廷不同:香港并无受到阿根廷危机的影响,部分原因是两者的贸易联系有限,另一部分是金融市场人士已较以往更能辨识两地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分别,两者经济基础因素亦截然不同。
银行公会《存款收费规则》
-
委员会成员审议了一份有关香港银行公会《存款收费规则》的文件。这套规则是1988年香港银行公会经过征询财政司的意见后制定。其目的是准许银行于港元汇率承受巨大的升值压力时,就大额的港元存款结余征收费用。由于规则公布后已足以遏止炒卖活动,因此当时并无实际执行,自此亦无执行这套规则的需要。
-
委员会获悉预期《利率规则》将于2001年7月全面撤销。委员会成员建议届时亦会是撤销《存款收费规则》的适当时间。他们获悉,货币发行局制度经过1988年以来各项重要的改善措施,已具备适当的条件,容许以美元作为支持,然后无限量印发港元,以作为击退炒卖性质的流入资金的有效工具。他们亦了解到,货币发行局制度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更可订立一个偏强汇率兑换保证,以使上述条件更明确。委员会成员获悉,财政司司长可运用《外汇基金条例》第3A赋予的权力,就银行在金管局所持结算户口的港元结余征收费用,作为最后的处理方案。即使银行公会没有制定存款收费的规则,银行仍可自行决定将上述费用转嫁至客户身上。
国际收支平衡统计数字:检讨一般的看法
-
委员会成员获提交一份文件,其内容对一般认为外汇储备资产下跌就是反映了有关经济体系对外状况恶化的看法表示怀疑。该文件认为以香港为例,储备资产的变动主要是银行纸币需求变动,或财政调拨等原因令外汇基金所持美元增加或减少所引致。该文件指出,2000年首季本港的整体国际收支平衡出现赤字,主要是由于银行纸币需求下降,而不是一些分析家所指市场对港元资产的投资需求减少所致。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新闻组经理黄咏华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