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5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1999年06月24日

99年5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5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显著增加。

5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由4月份91亿元上升至138亿元,升幅为50.4%(4月份录得2.6%的减幅)。新贷款平均金额由4月份的142万元,增加至5月份的153万元。

5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上升3.9%至154亿元(4月份为148亿元)。5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亦上升0.5%,由4月份的111亿元,上升至112亿元。

在5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贷款中,平均按揭比率为57%(4月份为57.9%),贷款平均合约期为204个月(4月份为215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2%涉及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由于5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显著增长,未偿还按揭贷款亦增加1.14%,4月份增幅则为0.54%。截至5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由4月份的5.6%,上升至8.9%。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则由4月份录得的7.7%上升至5月份的8.2%。

5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则维持在上月的1.16%水平。

5月份的按揭贷款市场减价战进一步加剧。新批出的贷款中有86.6%以最优惠利率批出(4月份的比率为83.8%)。

金管局署理副总裁蔡耀君表示:「我很高兴见到贷款拖欠比率在五月份录得零增长。但资产质素下降的趋势是否已回稳,则要较长时间才可确定。」

蔡耀君又称:「金管局关注到日益加剧的按揭贷款市场减价战及其对银行盈利的长远影响。我们希望银行维持谨慎的物业贷款政策,包括维持最高7成的按揭成数以及谨慎的供款额与入息比率。」

5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4月份的1.03亿元,减少至2,5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则下跌2.05%,至71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及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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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