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1999年5月7日会议记录

新闻稿

1999年05月31日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1999年5月7日会议记录

(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于1999年5月27日批准公布)

1999年3月29日至4月28日期间
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运作

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会)获悉在1999年3月29日至4月28日报告期内,货币基础总额的变动,与用作支持货币基础的外汇储备的变动一致,完全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原则。委员会也获悉,对于1999年4月1日起,适用于总结余兑换保证的汇率(最初为7.75)每公历日调整1点子,直至调整至与适用于负债证明书的汇率(固定于7.80)一致为止,市场反应良好。复活节假期前曾有一些港元沽售活动,反映市场预期汇率将会跟随兑换保证汇率的变动而稍为转弱。但复活节假期后不久汇率转强,并在本月内其余大部分时间保持坚挺,至接近报告期结束前才稍为转弱。报告期内货币发行局运作报告载于附件A。

 

银行纸币兑换保证

委员会讨论了设立一项由金管局负责运作、向公众人士提供按7.80固定汇率将港元银行纸币兑换为美元纸币的兑换保证机制的利弊和可行性。委员认为,该机制原则上有好处,但执行起来却可能涉及若干实际问题,其中包括需要与发钞银行达成新安排,使金管局在符合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条件下处理经此机制取得的港元银行纸币。此外,该项构思也涉及有关持有足够美元纸币以随时应付兑换要求带来的费用和其他问题。委员会又获悉,设立直接兑换机制后,金管局可能会被视为与银行竞争零售汇兑业务,特别在银行结算余额的兑换保证汇率接近7.80时,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委员会总结,现有透过零售银行兑换港元银行纸币的安排已能为公众人士提供有效的货币兑换服务。委员会同时指出,鉴于社会对现有以负债证明书支持港元银行纸币的安排有坚定的信心,银行纸币的直接兑换保证所能改善的效果可能极为有限。因此,委员会同意无必要设立上述机制。

 

银行对结算余额的管理

委员会审议了一份银行管理结算余额的分析文件。该文件指出,银行的结算余额需求主要取决于预期银行同业交易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为应付不时之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后者所指的不时之需包括延迟转拨资金、取用透支信贷,以及因资金从港元流出而引致货币市场流动资金突然紧缩。委员获悉,由于结算余额并不计息,所有银行都尽量维持最小的正数余额,但平均结算余额会因不同类别的银行而异。例如,外资银行由于缺乏分布广泛的零售网络,其流动资金较少出现难以预计的波动,加上它们多倚赖银行同业市场资金,持有过多流动资金涉及的机会成本较拥有庞大零售存款基础的银行为高,因此这类银行维持的结算余额一般都会小得多。委员还了解到,过去一段时间内推行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12月实行即时支付结算系统、1997年11月至1998年9月期间对重覆使用流动资金调节机制的银行实施限制,以及1998年9月设立贴现窗),对银行制订管理流动资金的策略都带来重大的影响。

委员会获悉,结算余额目标和实际水平不时会有差距,银行在收市时也可能出现手持过多结算余额的情况,但由于现货外汇交易采用「T+2」结算,银行一般无法将资金转为外币资产。委员会讨论了是否需要设立反向回购协议或发行特别的外汇基金票据/债券等机制,以吸纳这类短期过剩的流动资金。假如确实设立这类机制,其运作细节和时段可能会由金管局酌情决定,而不是连续不断运作。委员认为,流动资金短暂增加,不会对利率调节机制正常运作造成影响。成员并担心构思中的机制若然涉及金管局的酌情运作,可能会被视为金管局试图控制利率或对持有结算余额的银行支付回报的一种政策。

此外,委员认为去年9月以来推行的各项措施(包括贴现窗、总结余兑换保证,以及1999年4月1日起总结余兑换保证汇率每个公历日调整1点子的措施)已有效地稳定货币体系,若是进一步减少隔夜拆息变动的空间,可能会使制度变得过份僵化。委员会总结指出,现在无需要设立吸纳短期流入资金的机制,但同意应继续检讨有关情况。

 

外汇基金票据/债券到期结构

委员会还审阅了一份有关外汇基金票据/债券到期结构的资料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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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9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