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3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1999年04月30日

99年3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3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显著回升。

3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由2月份72亿元增加至94亿元,增幅为30.5%(2月份录得16.1%的跌幅)。新贷款平均金额由2月份的146万元,减少至3月份的144万元。

3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大幅上升56.6%至125亿元(2月份为80亿元)。3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亦上升39.4%,由2月份的62亿元,上升至3月份的86亿元。

在3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贷款中,平均按揭比率为58.9%(2月份为57%),贷款平均合约期为219个月(2月份为212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4%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

虽然市场转趋活跃,3月份的未偿还按揭贷款仍只是稍增0.52%(2月份增幅为0.35%)。这是由于3月份还款金额增加25.7%,达70亿元所致。截至3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由2月份的7.9%,进一步下跌至4.9%。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亦由2月份录得的8.8%,下跌至3月份的7.9%。

截至3月底,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上升至1.13%(2月份为1.07%)。

按揭利率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加剧,3月份新批出贷款中有84.8%以最优惠利率再加0.25厘或以下的利率批出(2月份为70.3%)。此外,以最优惠利率批出的新贷款所占比率亦由2月份的33.7%,大幅上升至3月份的62.6%。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由于3月份新批出但未被取用按揭贷款增加,预期4月份未偿还贷款总额将会有较大的增幅。面对按揭业务市场激烈的竞争,银行应注意不要放宽审慎的信贷标准。」

3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2月份的1,8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下跌1.97%,至73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及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199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