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基金资产并入外汇基金

新闻稿

1998年11月17日

土地基金资产并入外汇基金

政府今日宣布,土地基金的资产将会并入外汇基金内。

财政司司长已根据他在1998至99年财政预算案演辞提出的计划,决定将政府累积财政储备的投资管理进行重整。

为达致以上目标,政府将土地基金的资产并入外汇基金内,情况如同财政储备一样。按照1998至99年财政预算案演辞所述的安排,土地基金并入外汇基金后,将会使前者与财政储备一样,享有与外汇基金相同的回报率。

在重整过程中,土地基金的资产将会并入外汇基金内。并入安排采用的参考日期是1998年10月31日。截至1998年10月31日,土地基金的资产值约为2,114亿港元。在完成所需的审计程序后,这个将会是土地基金并入外汇基金内的数额。截至1998年10月31日,原有存放于外汇基金的财政储备共达 2,031亿港元。

土地基金将继续按照1997年7月的临时立法会决议进行管理。将土地基金全部资产并入外汇基金内,以使它像财政储备一样,能够取得与外汇基金相同的回报,是财政司司长根据该项决议的条款作出的投资决定。土地基金在并入安排完成后将继续是一项独立的政府基金。整合安排将不会妨碍土地基金长远用途的考虑,就此方面的任何建议均须得到立法会根据设立土地基金的决议而作出的批准。

并入安排完成后,原来由土地基金持有的香港股票组合将会转交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管理8月份外汇基金入市行动中所购的香港股票组合的相同方式进行管理。一旦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成为投资顾问的申请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上述程序便会尽快执行,届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持有的全部香港股票将会由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虽然此举将会减少处理有关股票的灵活性,但却符合外汇基金所应保持的高度透明标准。

与8月份入市行动所购的香港股票组合数额比较,土地基金持有的香港股票数额相对较小。但在并入安排完成后,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将会被要求考虑是否亦公布已扩大香港股票组合的详细资料。

另一方面,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持的香港股票的长远策略,将会在外汇基金资产分配的整体考虑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进行检讨。在向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提出建议前,将会征询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对该策略的意见。

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并入安排可使连同土地基金在内的累积财政储备的管理取得更高的行政效率,以及达到规模经济效益。这些都是我在1998至99年财政预算演辞中承诺所要达到的目标。」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11月17日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