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认可机构均参与信贷资料库

新闻稿

1998年03月09日

所有认可机构均参与信贷资料库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3月9日)发出一封函件,列载 其对香港认可机构参与信贷资料库的意见。

这封函件是继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发布「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后 发出的。

金管局署理总裁简达恒说:「金管局认为实务守则提供了一个稳健 的架构,机构可以在这个架构的范畴内向信贷资料库提供客户的信 贷资料。」

他又指出:「金管局建议所有认可机构均在实务守则所定的范畴内 共用个人客户的信贷资料。」

金管局在1996年底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香港应设立一个全面 的信贷资料库,以应付银行业把客户借贷组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由有资产抵押贷款发展至信用卡和私人贷款等无抵押贷款。最近的 金融市场风潮和信贷风险可能增加的情况更肯定了成立信贷资料库 的需要。

香港银行公会和存款公司公会均赞成这个建议。

简达恒说:「其实已有数家信贷资料库在香港经营,不过由于未能 得到全部认可机构参与,因此成效有限。」

香港成立一个全面的信贷资料库,有以下两项主要好处:

  • 所有认可机构 - 无论大小 - 都会受惠,而银行业整体也会得益, 因为它们能掌握较充分的资料,可以更准确评估客户的信贷状况。此 举也有助减少坏账,改善信贷风险管理,以及增加扩展客户信贷市场 的机会;及
  • 成立信贷资料库可进一步改进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香港的国际 金融中心地位。

机构可披露有关现有客户和新客户的信贷资料,包括拖欠还款资料、 过去90日的信贷申请资料以及因未获授权信用卡交易而引起的信用卡亏损资料。

金管局希望所有机构都愿意共用这些资料。若仍有机构担心会因此而 让竞争对手得悉其市场资料,则金管局会接受这些机构初时仅就信用 卡资料参与信贷资料库。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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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8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