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新西兰签订双边回购协议

新闻稿

1997年03月26日

香港与新西兰签订双边回购协议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新西兰储备银行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联合宣布,双方已签订双边回购协议。

签署仪式今日在香港举行,由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Dr.Don Brash及金管局总裁任志刚主持。

双边回购协议是指订约双方按议定金额购入美国国库债券,并同意在约定日期按约定金额售回该等债券的协议。这种安排让订约双方能够在极低风险下提高本身外汇储备的流动性。

双边回购协议已成为亚洲地区央行加强联系的一种主要方式。是项回购协议是新西兰储备银行签订的首项双边回购协议。金管局则已签订九项同类协议,包括澳洲、中国、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

Dr.Brash说:「新西兰十大出口市场中,有七个位于亚洲。中央银行组织能够在国与国之间提供重要的联系;新西兰储备银行也需要与亚洲区内其他央行发展关系,以反映并加强区内国家和地区之间在贸易、商业以及金融方面愈趋紧密的联系。」

任志刚说:「随着金管局与新西兰储备银行签订双边回购协议,金管局已与『东亚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政会议』(简称EMEAP)所有成员签订了同类协议。双边回购协议有助加强区内央行间的联系,并能提高央行维持货币稳定的能力。」

发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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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7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