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新西蘭簽訂雙邊回購協議

新聞稿

1997年03月26日

香港與新西蘭簽訂雙邊回購協議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新西蘭儲備銀行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聯合宣布,雙方已簽訂雙邊回購協議。

簽署儀式今日在香港舉行,由新西蘭儲備銀行行長Dr.Don Brash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主持。

雙邊回購協議是指訂約雙方按議定金額購入美國國庫債券,並同意在約定日期按約定金額售回該等債券的協議。這種安排讓訂約雙方能夠在極低風險下提高本身外匯儲備的流動性。

雙邊回購協議已成為亞洲地區央行加強聯繫的一種主要方式。是項回購協議是新西蘭儲備銀行簽訂的首項雙邊回購協議。金管局則已簽訂九項同類協議,包括澳洲、中國、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的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當局。

Dr.Brash說:「新西蘭十大出口市場中,有七個位於亞洲。中央銀行組織能夠在國與國之間提供重要的聯繫;新西蘭儲備銀行也需要與亞洲區內其他央行發展關係,以反映並加強區內國家和地區之間在貿易、商業以及金融方面愈趨緊密的聯繫。」

任志剛說:「隨著金管局與新西蘭儲備銀行簽訂雙邊回購協議,金管局已與『東亞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行政會議』(簡稱EMEAP)所有成員簽訂了同類協議。雙邊回購協議有助加強區內央行間的聯繫,並能提高央行維持貨幣穩定的能力。」

發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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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1997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