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

汇思

2004年05月06日

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

 

继《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草案》在昨日通过成为法例后,金管局正积极筹备推行存款保障计划。计划的设计既具成本效益,同时又能减低道德风险。

立法会在2000年12月13日通过动议,促请政府「落实一套具成本效益,存户又易于理解的存款保险制度,为小额存户提供有效保障,并制订配套措施,以减低道德风险」。经过2000年及2002年的两轮公开谘询,以及本届会期法案委员会花了7个月时间就条例草案进行广泛讨论,最后《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草案》在昨天通过成为法例。我特别在此多谢何俊仁议员,在他的英明领导下,法案委员会顺利完成审议草案的繁重工作。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通过,是香港银行业发展历史的重要里程碑。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为存户提供明确的安全网,一旦发生银行危机时,小额存户可以得到保障。这个安全网可以减少谣言引致挤提的情况出现,有利银行体系的稳定。政府推出这个计划,并不是表示预期本港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或实力会减弱。本港的银行管理完善,流动资金充裕,平均资本充足比率几乎是国际最低标准的两倍。然而,即使是全球最好的监管制度,我们亦不能够排除万一发生一些在我们控制范围以外的事情,例如是谣言或外来影响,公众可能会突然对本港的银行失去信心。九十年代初的国商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存保计划可以提供一个预设机制,以处理这类危机,从而将影响扩散至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减至最低。

存保计划的设计主要是针对立法会及银行界提出的两个关注重点,即道德风险及存保计划的成本。为解决道德风险的问题,计划会采取分级制度以评估保费,即银行的监管评级越好,保费就越低。受保存款限额亦定于每位存户10万港元的适当水平,使全港大约84%的存户得到保障,但受保存款额仅为总存款额的16%。这个安排应足以使银行自律,因为大部分的大额存款(为总存款额的84%)都不受计划的保障。至于第二个问题,存保计划向小额存户发放赔款后可享有优先索偿权利,此举可大为减低存保计划在银行清盘中因银行资产不足而面对的差额风险。此外,我们亦答应了银行业的要求,由金管局管理计划,让存保委会员的员工数目无需维持在应付银行倒闭事件所需要,但在正常情况下却是不必要的水平。当然,金管局在这方面的工作会向日后成立的存保委员会负责。

草案通过后,设立存保计划的工作便正式步入筹备阶段。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是成立存保委员会,以监察整个项目的进展。我们知道业界较早前担心存保计划会在利息低企的环境下推出。鉴于目前无论是同业拆息或储蓄存款利率均跌至接近零,因此这个忧虑仍然存在。对一般银行来说,即使保费只是8基点,在目前的利息环境下仍然会被视为偏高。不过,我们预期筹备推出存保计划需时至少18个月(包括开发赔款的资讯科技系统以及制定有关规则及规例),因此这并非我们需要即时处理的问题。待一切准备就绪,可以推出计划时,利率环境相信会与当前的情况不同(美国经济增长强劲表示美国利率升势可能会比原本预期的快)。因此,我们会全力进行筹备工作,按步就班建立这项重要的基建设施。

 

任志刚

2004年5月6日

 

有关资料:

  •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

 

此处可参阅本专栏过往的文章。

 

Word 格式的文件

最新汇思
修订日期 : 200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