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手册》CG-5「稳健的薪酬制度指引」

通告

2010年03月19日

《监管政策手册》CG-5「稳健的薪酬制度指引」

(翻译本)

本局档号:
B1/15C
B1/21C
B9/92C
致:
所有认可机构
行政总裁

敬启者:

《监管政策手册》CG-5「稳健的薪酬制度指引」

谨此致函通知阁下,金管局经谘询两个银行业公会后,于今日以建议文件形式发出上述《监管政策手册》章。

本章的目的是就认可机构制定及管理薪酬制度提供指引,以确保认可机构的薪酬制度能贯彻及促进有效的风险管理。本章所载指引以金融稳定委员会于2009年发出的《稳健的薪酬制度原则》及相关的《实施准则》为蓝本。本章亦补充《监管政策手册》CG-1「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企业管治」一章;该章订明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董事局应确保其机构的薪酬政策能配合其道德标准、目标、策略及管控环境。

为促进审慎的风险管理及确保本港银行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稳健的薪酬制度指引」适用于所有认可机构,包括受到金管局综合监管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境外分行及附属公司。金管局在进行风险为本监管的过程中会顾及认可机构的薪酬制度可能引起的潜在风险。

认可机构应检讨其现行的薪酬制度,并迅速采取行动,使有关制度在今年年底前符合指引的要求。为此,认可机构的董事局应尽快安排就其机构现行薪酬制度
1
(包括政策、架构、方法及结果)独立于管理层的检讨,以评估有关制度是否符合本章所列载的原则。认可机构应在4个月内向金管局提交检讨报告。金管局将于短期内向认可机构提供检讨内容样版,以帮助认可机构进行自我评估。若认可机构在自我评估或就薪酬制度符合本章要求的时限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应与金管局联络以讨论尚未完成的事项,以及处理有关事项所需的时间。

认可机构可于金管局公众网站(http://www.info.gov.hk/hkma)或专用网站(http://www.stet.finnet.hk/index.htm)的《监管政策手册》查阅本章全文。

如对本章有任何疑问,请联络陆小雯女士(2878-1638)或郑惠良先生(2878-1683)。

银行政策部
助理总裁
简嘉兰

2010年3月19日
本函另备附件

附件:
CG-5「稳健的薪酬制度指引」(英文版本, PDF 档案, 157KB)
副本送: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
接受存款公司公会主席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收件人:李秀凤女士)

 

1如属境外注册认可机构,则为适用于负责从事香港业务的人员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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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