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新闻稿

2025年06月20日

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6月20日)公布2025年第1季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储值支付工具统计(见附件)包括相关期内的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季度资料。金管局由2025年第1季的统计资料开始公布「提款」交易的数据,以提供更多有关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资讯(注1)。

根据季度统计资料,于2025年第1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注2)为8,089万个,按季上升1.4%。在2025年第1季,储值支付工具总交易量约为21亿宗,较上一季下降7.6%,而总交易金额为2,884亿港元,较上一季上升1.0%。 总交易金额当中,460亿港元为销售点消费支付,209亿港元为网上消费支付, 235亿港元为个人对个人转帐,748亿港元为提款,1,232亿港元为增值。2025年第1季末的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注3)为195亿港元,较上一季上升1.9%。

与2024年第1季末比较,2025年第1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上升9.9%,而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则上升11.6%。2025年第1季度总交易量及总交易金额与2024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5.4%及43.3%。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附注:

  1. 「提款」包括自动柜员机现金提款、对其他金融机构户口的转帐和汇出汇款等。在2025年第1季前,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数据包含「销售点消费支付」、「网上消费支付」、「个人对个人转帐」及「增值」。因应「提款」交易数据的公布,个别之前计入「销售点消费支付」、「网上消费支付」或「个人对个人转帐」分项的交易,现在计入「提款」分项,以反映该等交易的性质。2024年6月和2025年3月公布的2024年第1季和2024年第4季的数字作了相应修订,以方便跨期比较。
  2. 「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指在报告期末可以使用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总数。
  3. 「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的定义均与《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之定义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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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