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进行年度更新

新闻稿

2023年06月28日

对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进行年度更新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6月28日)就有关根据《结算规则》对场外衍生工具结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注1)的年度更新,发表联合谘询总结

经考虑市场回应后,金管局与证监会将付诸落实联合谘询文件(注2)所载有关修改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的建议。谘询总结文件及经更新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已上载于金管局证监会的网站下载(注3)。

 

 

备注:

  1. 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内载列的实体须符合以下两项准则:
__ (a)_ 属于出现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刊发的全球具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曾向场外衍生工具监事组织(OTC Derivatives Supervisors Group)承诺会与中央对手方、基础建设提供者及全球监事合作,藉以对全球场外衍生工具市场作出结构性方面的改善的交易商集团名单上的集团;及
  (b)

为在美国、欧洲、日本及香港为掉期息率提供结算服务的最大规模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成员。

  1. 请参阅于2023年4月发出有关对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进行年度更新的联合谘询文件
  2. 经更新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将会在2023年第四季刊宪,以便在2024年1月1日实施。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