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有关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调查结果

新聞稿

2014年03月14日

金管局公布有关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公布有关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IBOR)定价的调查结果。

金管局要求9家指定HIBOR报价银行委任经金管局批准的外聘机构,就其2005至2012年间不同时段的相关通讯记录(例如内部及对外聊天讯息)进行审查。有关审查采用严谨及与境外监管机构同类基准报价调查同样的方法,涵盖3,100多万份通讯记录,及包括多次与涉及HIBOR定价的银行职员进行查讯及面谈。金管局发现有证据显示其中1家银行在提交HIBOR报价方面有失当行为,但并无证据显示各家银行之间有合谋操控HIBOR定价。

金管局在调查瑞士银行过程中发现,在2006至2009年期间约有100份内部聊天讯息记录,当中载含数名瑞士银行交易员向瑞士银行 HIBOR报价员提出更改HIBOR报价的要求,想藉此操控HIBOR定价。瑞士银行于2010年10月已停止担任HIBOR报价银行,不再为HIBOR定价提供报价。

金管局的调查亦发现瑞士银行在获悉其职员涉及更改HIBOR报价的失当行为后没有向金管局报告。该漏报行为防碍金管局采取及时的监管或其他跟进行动,金管局认为不能接受。此外,调查亦发现瑞士银行就HIBOR报价程序及其他方面的内部监控及管治存在重大缺失。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金管局已要求瑞士银行:

  • 对HIBOR定价事件中涉及失当行为及未有向金管局报告该事件的职员采取适当纪律行动;
  • 在6个月内就被发现的内部监控及管治缺失实施经金管局批准的补救方案;及
  • 根据《银行业条例》第59(2)条,向金管局提交由独立外聘核数师事务所撰写评估上述补救方案施行成效的报告。

金管局将视乎瑞士银行在落实上述要求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监管行动。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金管局致力维护HIBOR基准定价机制的诚信。金管局于2013年5月发出《基准报价机构操守准则》法定指引,提高基准定价机制(涵盖HIBOR)的稳健性。金管局预期所有基准报价银行均会对有关工作实施妥善监督,并制定足够及有效的监控制度。」该发言人补充说:「瑞士银行有就该调查与金管局合作,并同意遵守金管局的要求,即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这宗个案清楚提醒所有银行有责任秉持稳健的内部监控及管治制度,并采取足够措施防止及侦测内部不当行为。」

补充资料

金管局于2012年12月19日宣布,在收到数家境外监管机构所提供关于瑞士银行可能涉及HIBOR报价失当行为的讯息后,已对瑞士银行展开调查。金管局及后将行动范围扩大至其他8家银行,即三菱东京UFJ银行、花旗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意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摩根大通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及法国兴业银行。在2014年2月,金管局在审阅有关资料后,要求另一家银行就其相关通讯记录进行外部审查,审查仍在进行中。

在瑞士银行的调查中发现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期间,该行6名交易员及HIBOR报价员(全都已离职)于约100份内部聊天记录中作出更改HIBOR报价的要求,想藉此操控该行的HIBOR报价。有证据显示约三分之一的更改要求曾影响瑞士银行的HIBOR报价,其余三分之二则没有证据显示HIBOR定价曾受到影响。根据金管局评估,瑞士银行上述的更改要求对HIBOR定价的影响微不足道。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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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