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宽减利得税资格的债务票据所需符合的信贷评级要求

新闻稿

2012年08月20日

获宽减利得税资格的债务票据所需符合的信贷评级要求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8月20日)宣布有关《税务条例》第14A条下的宽减利得税计划中,适用于短期债务票据的合资格信贷评级要求。

根据宽减利得税计划,来自符合资格债务证券的利息收入和买卖利润,会按相关条文所订明,享有优惠税率。要成为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其中一个条件是获金融管理专员承认的信贷评级机构 , 给予可获金融管理专员接受的信贷级别。

金融管理专员曾在2006年6月宣布适用于长期债务票据的最低可接受信贷级别。连同金融管理专员今日公布,适用于短期债务票据的最低可接受信贷级别,在有关《税务条例》第14A条的宽减利得税计划下,金融管理专员可接受的最低信贷级别为:

获承认的评级机构 

最低评级要求 

长期债务票据 

短期债务票据 

惠誉评级 

BBB-

F3

穆迪投资者服务 

Baa3

P-3

评级投资情报中心 

BBB-

a-3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 

BBB-

A-3

 金融管理专员保留权利,不时修订认可的信贷评级机构名单及可获其接受的最低信贷评级。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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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