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6年11月24日

2006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显示,10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变动不大,仍然为97亿港元,仅较上月少0.5%。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增加2.0%,至118亿港元,原因是涉及二手市场交易的新批出贷款增加2亿港元(+2.7%),以及新批出的转按贷款增加4亿港元(+17.7%)。有关增幅超过涉及一手市场交易的新批出贷款下跌的3亿港元(-10.5%)。此外,新申请贷款的宗数亦上升7.4%。

在新批出贷款中,利率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的贷款所占比率由9月份55.9%,上升至58.1%。相反,新批出贷款中参考最优惠利率或固定利率以外的其他利率定价的贷款所占比例则由9月份的35.9%,减少至34.8%。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没有变动,仍为5,260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在连续5个月维持于0.20%的水平后,在10月份微升至0.21%,经重组贷款比率则微跌至0.28%,两者合并的比率仍然为0.49%。

附件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晶晶      2878 8246或
新闻组经理郑荧荧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11月24日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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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