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2001年11月28日

2001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新借出按揭贷款在10月份进一步减少。

10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减少13.4%至70亿港元。新贷款平均金额由9月份的132万港元,减少至125万港元。

10月份新批出贷款宗数增加9.6%,但新批出贷款的平均金额则下降至118万港元。因此,10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减少3.1%至82亿港元。10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增加 6.0%至55亿港元。

新批出按揭贷款平均按揭比率由9月份的63.9%,微跌至10月份的63.7%。贷款平均合约期由9月份的215个月,延长至10月份的218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3%属于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比率为80.2%,较9月份的80.5%微跌。另一方面,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25%批出的新贷款,由9月份的62.4%进一步上升至10月份的65.1%。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继9月份上升0.1%后,在10月份减少0.2%。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逾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由9月份的1.28%,下降至10月份的1.27%。另一方面,经重组贷款比率(经重组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由9月份的0.23%,上升至10月份的0.24%。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九一一事件后,10月份按揭贷款需求仍然疲弱。然而,过去几个月贷款拖欠比率有所改善的情况持续。最近几个月经重组贷款比率上升,显示银行与借款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安排个案有所增加。」

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9月份的4,800万港元,增加至10月份的3.95亿港元。10月份未偿还贷款总额增加2.65亿港元,至63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1月28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9家认可机构。由2001年10月底起,由于银行业合并整固的关系,参与调查的认可机构由38家减少至29家。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认可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认可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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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