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2001年10月29日

2001年9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新借出按揭贷款连续3个月录得增幅后,在2001年9月份减少。

9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减少31.8%至80亿港元。新贷款平均金额由8月份的137万港元,减少至132万港元。

9月份新批出贷款进一步减少11.5%至84亿港元,原因是就各类型物业交易所批出的贷款均告减少。9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亦下跌8.0%至52亿港元。

新批出按揭贷款平均按揭比率由8月份的64.1%,微跌至9月份的63.9%。贷款平均合约期由8月份的217个月,缩短至9月份的215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8.6%属于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比率为80.5%,较8月份的79.7%微升。另一方面,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25%批出的新贷款,由8月份的57.6%进一步上升至9月份的62.4%。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继8月份上升0.6%后,在9月份录得0.1%的升幅。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逾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仍维持于1.28%。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9月份的数字显示目前住宅物业市况较为沉静,这从贷款息差持续受到向下压力可以反映出来。」

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8月份的1.24亿港元,减少至9月份的4,800万港元。9月份未偿还贷款总额减少1.12亿港元,至60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38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认可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7. 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认可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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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10月29日